隨著我國公用事業市場化進程的不斷深入,公用事業投資運營主體在面向公眾提供服務時,必然存在著自身盈利沖動和公眾普遍服務之間的矛盾,諸如服務質量、價格制定和規劃執行等問題,這些凸顯的矛盾貫穿整個特許經營期,雖然大部分地方政府在市場化之初都與投資運營商簽訂了比較規范的法律協議,但國家對公用事業的服務標準在不斷提升,相關法律法規也在不斷調整完善,各地的社會環境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協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必然也要與時俱進進行調整,同時地方政府和社會公眾也需要了解公用事業特許經營項目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優劣,中期評估正是一項非常有效的方式。
光大水務(淄博)有限公司為光大國際下屬光大環保的全資子公司。光大國際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6日與淄博市政府在香港簽署了以TOT形式收購原淄博市環保污水處理公司的協議,投資2.24億元擁有原污水處理公司25年的經營權和資產所有權,負責淄博市的污水處理。2005年12月2日光大水務(淄博)有限公司正式掛牌運營。光大水務(淄博)有限公司下轄三個水質凈化分廠,出水全部執行《城鎮污水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類排放標準。
2006年7月,光大水務(淄博)有限公司與高新區政府簽署協議,以BOT形式承建水質凈化三分廠,水質凈化三分廠采用的“改良的A2O+深度處理”工藝。
淄博市政府與光大水務(淄博)有限公司于2005年簽訂了污水處理特許經營協議,協議約定二年進行一次中期評估,截止目前,淄博市污水處理市場化運營已有5年。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為考察淄博市污水處理企業的服務質量和運營情況,應對其開展中期評估。有鑒于此,淄博市水利與漁業局決定對光大水務公司在淄博市運營的三個污水處理廠開展中期評估工作。受淄博市水利與漁業局委托,我單位承擔了光大水務(淄博)有限公司運營的三個污水處理廠的中期評估工作。接受委托后,項目組進行了現場勘察,詳細了解了污水處理廠各個構筑物的運行工況,調查了污水處理廠設備、設施運行情況,通過分析研究,編制該中期評估報告。依據本次中期評估的多種評估方法,結合對于光大水務(淄博)有限公司水質凈化三分廠現狀的深入調研,我們對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建設與改造、財務狀況、運營管理、年度計劃、安全保障與應急機制和其他評估事項等內容進行了深入的評價和分析,水質凈化三分廠在特許經營期間,履行特許經營協議和污水處理服務協議的約定,經營管理表現突出,提供高質量服務,滿足了法律法規和現實需求對于特許經營企業的基本要求,屬于城市污水處理行業內高水平企業。企業大部分已達到或超過標準的要求,如產品質量、服務質量、運營管理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個別環節需要進一步改善,如應急機制方面。水質凈化三分廠應與主管環保部門努力解決進水水質超標問題,進一步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切實保證出水達標排放。